《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公布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未成年人的权益将会得到更好的保护。
《条例》规范了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行为,推动其加强保护措施,包括过滤有害信息、限制参与不适宜的网络活动等。促使学校和家庭更加重视未成年人网络素养的培养和保护。
《条例》共7章60条,重点内容如下:
1.健全保护机制
网信部门统筹协调,国家新闻出版、电影部门和国务院教育、电信、公安、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广播电视等部门依据职责做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
学校、家庭共同引导未成年人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2.网络素养教育纳入学校素质教育
制定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测评指标,包括网络道德意识形成、网络法治观念培养、网络使用能力建设、人身财产安全保护等。
培育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意识、文明素养、行为习惯和防护技能。
增强学生对网络信息的获取和分析判断能力。
加强家风建设,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行为的教育、示范、引导和监督。
明确网络保护软件、专门供未成年人使用的智能终端产品的功能要求。
网络平台应当履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义务。
3.加强网络信息内容建设
鼓励和支持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信息。
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未成年人实施网络欺凌行为。
网络平台建立网络欺凌行为的预警预防、识别监测和处置机制。
不得在首页首屏、弹窗、热搜等醒目位置呈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
不得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向未成年人进行商业营销。
4.保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
增强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能力。
严格设定信息访问权限,控制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知悉范围。
网络平台发现未成年人私密信息或者未成年人通过网络发布的个人信息中涉及私密信息的,应当及时提示,并采取停止传输等必要保护措施,防止信息扩散。
5.防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提高教师对未成年学生沉迷网络的早期识别和干预能力。
加强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的指导。
网络平台应当限制未成年人在使用其服务中的消费数额,防范和抵制流量至上等不良价值倾向。